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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绿地控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1-01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拟每股送红股

0.05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司所涉足的房地产、基建等主要行业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变化,抢抓发展机遇,确保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公司拟留存适当资金用于各业务板块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持净资产稳步增长,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7,774,444.4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992,303,910.6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99,230,391.0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4,873,047,017.85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4,867,261,754.00元,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398,858,783.4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8,154,3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2,038,596.25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2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8,154,3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送红股608,407,719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2,776,562,10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8亿元,母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3.99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42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为综合性企业集团,房地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业之一。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向纵深推进,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重点城市集中供地等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标志着行业的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顺应中国经济结构性变革的大趋势,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谋发展,在房地产主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基建、消费、金融等产业快速发展,为公司持续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公司正努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并紧紧围绕“地产提质量、基建上水平、消费扩规模、金融数字化、协同增动能”的主线,持续推进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定成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8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8亿元,同比增长1.7%。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营收、利润、每股收益等主要经济指标呈稳步增长态势。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对各业务板块的投入。2021年,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司所涉足的房地产、基建等主要行业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变化,抢抓发展机遇,确保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公司拟留存适当资金用于各业务板块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更好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持净资产稳步增长,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抢抓发展机遇,支持公司转型升级,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发展规划,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向纵深推进,行业的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能够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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