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按时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 通过议案 |
1 |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 《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4 |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 关于批准《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并报出的议案 |
6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7 | 关于批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报出的议案 |
8 |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 关于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序号 | 通过议案 |
1 | 关于《2020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 | 《2020年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3、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 通过议案 |
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4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度公司没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正逐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特此报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