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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股份:长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对资产的承租方会计处理不再判断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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