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长华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股份”)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按市场惯例以按历史价格年降、询比议价、成本加利润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讨论确定,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2)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该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 2020年度 预计发生额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额 | 差异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 外购件 | 410 | 392.36 | 17.64 | - |
慈溪市周巷士森五金配件厂 | 外协加工 | 310 | 297.41 | 12.59 | - | |
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 | 外购件、外协加工 | 140 | 119.89 | 20.11 | - | |
慈溪市周巷炀亮五金配件厂(普通合伙) | 外协加工 | 490 | 459.63 | 30.37 | - | |
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 | 外协加工 | 605 | 585.33 | 19.67 | - | |
慈溪市周巷汇鑫五金配件厂 | 模具 | 245 | 233.02 | 11.98 | - | |
慈溪市周巷盛信运输户 | 采购运输服务 | 225 | 210.53 | 14.47 | - | |
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 | 外购件 | 175 | 166.58 | 8.42 | - | |
小计 | 2,600 | 2,464.75 | 135.25 | - | ||
销售原材料 | 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0 | 5.18 | 4.82 | - |
其他 | 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1,300 | 1,237.12 | 62.88 | - |
合计 | 3,910 | 3,707.05 | 202.95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
原因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 470 | 0.39% | 78.90 | 392.36 | 0.36% | - |
慈溪市周巷士森五金配件厂 | 357 | 0.29% | 84.56 | 297.41 | 0.27% | - | |
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 | 146 | 0.12% | 22.20 | 119.89 | 0.11% | - | |
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 | 702 | 0.58% | 136.48 | 585.33 | 0.53% | - | |
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 | 171 | 0.14% | 49.06 | 166.58 | 0.15% | - | |
小计 | 1,846 | 1.52% | 371.20 | 1,561.57 | 1.42% | - | |
其他 | 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 750 | 100.00% | - | 1,237.12 | 100.00% | - |
合计 | 2,596 | - | 371.20 | 2,798.69 | - | - |
董事组成,长华股份委派三名,日方股东委派两名。所有须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至少有日方股东委派的董事一票赞成时,方可通过。经营范围: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的进出口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零售;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8,096.71 万元,净资产48,132.05 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5,928.20 万元、净利润7,401.90 万元。以上数据己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长华股份董事长王长土系布施螺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系布施螺子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殷丽系布施螺子董事及副总经理。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慈溪市周巷士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2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沈文君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制造、加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06.40万元、净资产376.15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2.69万元、净利润31.1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5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王夏英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制造、加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34万元、净资产368.8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5.12万元、净利润18.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及其配偶王夏英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8年7月9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沈文忠注册资本:-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潭片1号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紧固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626.72万元、净资产649.10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1.27万元、净利润34.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忠控制的企业,沈文忠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0年5月18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劳永年
注册资本:58万元人民币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万寿寺村
股权结构:劳永年持股51.72%;劳婉娣持股48.28%。
经营范围:轴承、家用电器、塑料制品、五金配件、模具制造、加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84.07万元、净资产281.16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5.83万元、净利润1.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劳永年控制的企业,劳永年系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周建芬配偶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1.6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上述关联方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外协加工、外购件采购和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一般商业原则,按市场惯例以按历史价格年降、询比议价、成本加利润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讨论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长华股份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安忠良 | 钱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