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晓东、陆国华、王晓峰)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20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 | 12 | ||||
曾晓东 | 独立董事 | 12 | 0 | 0 | 否 |
陆国华 | 独立董事 | 12 | 0 | 0 | 否 |
王晓峰 | 独立董事 | 12 | 0 | 0 | 否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除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陆国华就“《2019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投了弃权票,其他均投了赞成票;后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已消除2019年审计报告相关保留事项,陆国华对消除保留意见内容无异议,发表
了同意意见。
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非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以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加强了内审部门的日常监督强度,进而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以达到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
3、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的委员,2020年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本人联系方式
Email:
曾晓东:xiaodong_zeng<xiaodong_zeng@yahoo.com>
王晓峰:xfwang1220<xfwang1220@hotmail.com>
陆国华:lgh6506<lgh6506@163.com>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曾晓东、陆国华、王晓峰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