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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股票代码00245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慧敏缪斌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电话0510-816299280510-81629928
电子信箱bcc@bcchem.combcc@bcche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新技术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专业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醋酸酯类、偏苯三酸酐及酯类、醇醚类、多元醇类、绝缘树脂类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化工中间体等各种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可分为醋酸酯类、偏苯三酸酐及酯类、醇醚类、多元醇类、绝缘树脂类五大类。其中,醋酸酯类包括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产品;偏苯三酸酐及酯类包括偏苯三酸酐、偏苯三酸三辛酯等产品;醇醚类包括丙二醇甲醚、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等产品;多元醇类包括三羟甲基丙烷、双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绝缘树脂类包括绝缘漆系列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基本介绍如下:

1、醋酸酯类

产品名称基本介绍
无色透明、有愉快果香气味的液体,与醇、醚、酮等有机溶剂可混溶,对乙基
醋酸丁酯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聚苯乙烯、甲基丙烯酸树脂、氯化橡胶以及多种天然树胶均有较好的溶解性能,通常做用于有机溶剂和食物香精。
醋酸乙酯无色透明液体,溶于水、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可作为工业溶剂应用于醋酸纤维、乙基纤维、氯化橡胶、乙烯树脂、乙酸纤维树酯、合成橡胶、涂料及油漆等产品的生产制造,亦可做粘合剂、提取剂、香精原料等。
醋酸丙酯无色透明液体,可与乙醇、乙醚互溶,有特殊水果香味,通常作为溶剂应用于涂料、油墨、硝基喷漆、清漆、树脂等行业,亦可应用于香料香精行业。

2、偏苯三酸酐及酯类

产品名称基本介绍
偏苯三酸酐白色片状固体,可溶于热水、丙酮、2-J酮、二甲基甲酰胺、醋酸乙酯、环己酮等溶剂,可用于聚氯乙烯增塑剂偏苯三酸三辛酯的生产。此外,偏苯三酸酐还可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耐热绝缘层压物、耐热清漆、稳定剂、染料颜料、表面活性剂、胶片以及水溶性涂料用的多元酸等。
偏苯三酸三辛酯一种耐热性、耐久性增塑剂,兼具聚酯增塑剂和单体增塑剂的优点,其相溶性、加工性、低温性亦较聚酯增塑剂为优。偏苯三酸三辛酯主要用于105℃级耐热电线电缆料以及其他要求耐热性和耐久性的板材、片材、密封垫等制品的生产,也适用于氯乙烯共聚物、硝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多种塑料。

3、醇醚类

产品名称基本介绍
丙二醇甲醚属于醇醚类溶剂,溶解性能优异,挥发速度适中,主要用作溶剂、分散剂、稀释剂和萃取剂,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农药等行业。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无色液体,是一种对极性和非极性物质均有较强溶解力的溶剂,主要用于油墨、油漆、纺织染料、纺织油剂,也可用于液晶显示器生产中的清洗剂,适用于溶解氨基甲基酸酯、乙烯基、聚酯、纤维素醋酸酯、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及硝化纤维素等多类树脂。

4、多元醇类产品

产品名称基本介绍
三羟甲基丙烷白色片状结晶,易溶于水、低碳醇、甘油、N,N-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主要用于醇酸树脂、聚氨酯、不饱和树脂、聚酯树脂、涂料等领域,也可用于合成航空润滑油、印刷油墨等,还可用作纺织助剂和聚氯乙烯树脂的热稳定剂,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
双三羟甲基丙烷是生产丙烯酸单体/低聚物、合成润滑油、化妆品、特种树脂及化学中间体、消泡剂、涂料树脂、PVC稳定剂及其它精细化学品的原料。

5、绝缘树脂类产品

产品名称基本介绍
绝缘漆是一种具有优良电绝缘性能的涂料,可以使绕组中导线与导线之间产生良好绝缘层,主要用于各类线径的裸铜线、合金线及玻璃丝包线外层,以提高和稳定漆包线的性能。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1、醋酸酯类产品

2、多元醇产品

3、偏苯三酸酐及酯产品

(1)偏苯三酸酐

(2)偏苯三酸三辛酯

4、醇醚类产品

(1)丙二醇甲醚

(2)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5、绝缘树脂产品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合理预测原材料需求,在保障一定的安全库存的基础上,按月组织原材料采购。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了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并在综合比较产品价格、质量、供货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采购结构,通过市场行情分析及时把控原料价格走势,依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原料库存情况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调整采购节奏,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率。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产量目标,安排公司各生产环节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材料计划消耗定额报送原材料需求计划,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下达供应部门采购。

公司生产、检验部门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全程监控产品质量。对于新产品,由技术开发中心负责生产工艺及产品全程质量的监控工作,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以确保对产品开发过程实现有效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同时在境内外销售,主要应用于涂料行业。在境外,公司与国际涂料巨头在海外的机构合作,成为巴斯夫、湛新、PPG、花王、沙多玛、科思创等公司的稳定供应商;在境内,公司与阿克苏诺贝尔、立邦涂料、PPG涂料、巴斯夫、威仕伯等国际涂料巨头在华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合作,并与国内多家知名涂料生产企业紧密合作,且不断丰富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

公司与PPG涂料、巴斯夫等大客户按月签订销售订单,每月底依据市场行情的波动情况、对下月原材料的预判以及库存情况进行报价,与大客户协商确定下月供货数量及结算价格。公司对其余客户采用按单报价的方式,严格遵守合同确定的条款,严格监管合同执行情况、应收款回收情况,以降低资金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公司会根据合同数量核算原材料需求,并及时签署锁定原材料价格的采购合同,以合理控制价格波动风险。

(四)行业特性

(1)周期性

公司所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树脂、增塑剂、光固化材料、水性涂料等多方面,应用场景覆盖了装饰装潢、包装印刷、工业设备、家用电器、文体玩具等众多国民经济领域。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会因下游单一行业的变化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会随着社会整体经济状况的变化而产生一定的波动,从而显示出与经济发展周期相关的周期性。此外,由于公司产品的上游行业为石化行业,当国际原油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公司所处行业也可能随之发生波动。

(2)区域性

公司在南通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出于成本、便捷、安全等因素的考虑,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普遍选择在市场客户聚集的地区建设工厂。目前,公司各细分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如涂料、油墨、增塑剂、固化剂等行业的主要生产企业都聚集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制造业发达地区,因而公司所处行业内的主要产能也分布于上述地区,有利于公司市场的开拓,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际化工园区内建设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生产基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由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已聚集了不少优质的煤化工企业,公司可充分利用当地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3)季节性

整体而言,由于公司各产品主要受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且下游应用范围及消费地域分布较为广泛,因此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的特征并不明显。

(五)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化工原材料行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冰醋酸、正丁醇、甲醇、乙醇、丙醇、正丁醛、偏三甲苯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上述化工原材料多为大宗商品,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变动时间可能存在滞后性。因此上游行业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和产品售价。

公司主要产品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三羟甲基丙烷、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偏苯三酸酐、偏苯三酸三辛酯等的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覆盖涂料、油墨、树脂、增塑剂、光固化材料、水性涂料等众多领域,这些领域发展较为成熟,与日常生活及生产应用息息相关,受国民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将改变下游行业的需求,从而影响本行业产品销售价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186,730,175.082,574,641,104.73-15.07%3,027,275,93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55,337.0164,718,353.872.68%105,815,30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541,414.2752,659,140.99-45.80%103,804,611.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784,908.62214,126,973.55-15.10%261,609,575.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30.00%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130.00%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7%4.90%-0.23%7.8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5,006,304,155.882,860,591,584.8575.01%2,835,077,76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34,731,892.771,328,754,018.907.98%1,341,173,242.2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56,350,995.08616,616,535.40565,320,421.81648,442,22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4,601.5526,363,733.5222,529,741.3033,356,46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85,337.8914,911,827.7914,618,622.6517,296,30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029,718.5839,377,624.32-15,593,103.9480,970,669.6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6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92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郑铁江境内自然人25.79%133,330,000107,745,000质押99,190,000
惠宁境内自然人5.25%27,120,000
郑江境内自然人3.94%20,383,30316,132,477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2.48%12,796,869
王亚娟境内自然人1.55%8,000,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桃李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1%7,307,452
李思衡境内自然人1.05%5,449,192
袁谦境内自然人1.05%5,435,004
江阴中江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97%5,000,008
屠黎明境内自然人0.68%3,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风险挑战,公司在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严抓管理,及时调整各项经营策略,采取多项措施全面保障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并以狠抓安全生产、严管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加快项目建设为工作重点,实现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始终保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经营班子,紧紧依靠全体员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市场营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6,730,175.08元,同比下降15.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55,337.01元,同比上涨2.68%。

公司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管理方面

1、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优化公司流程,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和节能环保方面的研发投入,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的研发推广,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抵御市场风险。

3、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公司品牌优势,稳定现有市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国内外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增强对市场的把控力度;通过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不断探索营销模式的创新,发掘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

4、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多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坚持进行技术改造,充分挖掘内部产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5、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借助管理系统优势,从生产经营、财务、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齐抓共管,统一管理,通过透明化管理来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控制企业决策风险,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企业发展

国内外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及产业变革,尤其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和安全环保要求的提档,给化工行业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在保持传统化工业务领先优势的同时,公司已于近年开始对新材料产业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致力于在未来实施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做精、做强、做优化工主业,着力发展新材料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主要内容如下:

1、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为进一步增强海基新能源的资本实力,扩大海基新能源锂电项目产能规模,满足海基新能源未来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公司对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新能源”)进行了增资。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海基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4.3亿元增资至6亿元,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44.4186万元。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海基新能源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亿元增资至7.5亿元。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280.5814万元。2020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参股公司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基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增资2亿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变更为7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71.43%,宁夏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为28.57%,宁夏百川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夏百川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宁夏产业基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宁夏百川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宁夏百川科技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建设对资本的需求。

2020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宁夏百川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3、投资正异丁醛、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正异丁醛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的议案》。

投资正异丁醛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业附加值,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投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对废旧电池材料属性变化和原料的有效分离提纯分析,可以实现电池安全、环保、有价值的资源利用,打通锂离子电池的循环价值产业链。

4、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为促使项目尽快投产,公司将募投项目“丙烯酸酯项目”中4万吨丙烯酸酯的产能调整为3万吨丙烯酸酯,“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中4万吨偏苯三酸三辛酯的产能调整为2万吨偏苯三酸三辛酯,并将募投项目“丙烯酸酯项目”和“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丙烯酸酯项目”和“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已通过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试生产方案专家论证,已具备试生产条件,上述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5、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资本运作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落实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于2019年12月31日刊登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公告。

2020年1月21日,公司完成了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全部发行工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醋酸酯类1,268,569,199.0599,194,025.167.82%-8.68%-23.32%-1.49%
偏苯三酸酐及酯类343,716,337.50-10,016,283.55-2.91%-11.49%-159.18%-7.27%
多元醇类327,253,712.6439,736,899.6312.14%-20.36%-54.41%-9.07%
绝缘树脂类159,768,115.9130,941,340.8219.37%9.19%19.69%1.7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日之后的交易;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准则。财务报表列报: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0年12月16日,参股公司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报告期内新设宁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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