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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业务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8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7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11家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边珊姗20092005200920162019-2020:签署盈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签署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200520092016上同
李唯婕20112009201120122018-2020:签署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0:签署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灵辉20142015201420212018-2020: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0: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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