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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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刘以静、陈建军、吴怡、解其泉、胡剑锋五人。监事会主席刘以静主持了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无保留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以上第1、2项议案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