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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10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参会人员:2021年5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更生先生。

七、议程安排

序号议 程报告人
宣布会议开始,通报会议到会情况王更生
逐项报告如下议案
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雷 斌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王更生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何永祥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邹德成
5《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雷 斌
6《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华祥
7《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邹德成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邹德成
9.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雷 斌
9.01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国琼女士
9.02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越先生
9.03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毅先生
10《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计票人计票及统计结果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经营层回答股东提问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宣布最终表决结果(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王更生
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王更生
十一宣布会议闭幕王更生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公司上下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保持战略定力,推进产业升级,着力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遂宁地区,完成售电量237,831.8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7.54%;自发上网电量52,466.9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7.29%;售水量4,224.94万吨,同比增长5.47%。受购电成本增加、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下调电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利润总额8,984.12万元,同比减少22.65%;营业利润9,200.85万元,同比减少2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2.01万元,同比减少29.76%;基本每股收益0.166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0,138.65万元,同比增长3.3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42,224.13万元,同比增长2.97%。公司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奖”。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新《证券法》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等制度改革,对公司根本性、纲领性文件《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涵盖明确股东权利征集、扩大短线交易主体、细化累积投票制操作规则、增加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等多个方面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研究并落实“电子签名”在公司治理中的合规运用,实现了外部董事、监事线上秒速签署,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合规高效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占多数席位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分别审议通过了两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投资建设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输水管线的议案、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2021年项目投资预安排方案的议案等,对公司重大股权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等事项认真探讨论证,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助力。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9次,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一是督促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仔细审查。经过审慎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二是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关键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提升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三是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四是督促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指导。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助力公司健康良好发展。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对拟聘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为董事会依法高效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内的人员2019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维护薪酬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12次会议,规范高效审议通过了36

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利润分配、股权投资、组织机构调整、关联交易、修订治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独立董事就关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认真调查研究,客观独立发表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召集股东大会及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2次,均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全年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0项议案。董事会及时执行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现金分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决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培训情况

董事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参加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影响及董监高责任”“新《证券法》要点解析”“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解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做勤勉尽责关键人”等培训。独立董事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后续培训。全体董事、高管完成任期内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董事会更加敬畏市场,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及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做好法定信息披露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力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决策信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帮助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59份,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生更正和补充公告的情形。公司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好等级A级评价。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保持投资者热线24小时畅通。二是组织“2019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三是积极参加“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四是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并保持回复率100%。通过多渠道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沟通,增进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和信任。

(八)投资者回报情况

董事会牢固树立积极回报股东意识,注重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09年至今,公司已连续多年实施现金分红。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所处发展阶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7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保障了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时兼顾了股东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期望。

三、2021年度工作思路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纵深推进新时期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公司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围绕“主业+产业”战略布局,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管理提升为突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主要经营目标是:完成自发上网电量5.05亿千瓦时,完成售电量26.30亿千瓦时,完成售水量4,3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6.00亿元。

(二)工作思路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世界大格局正在深刻重塑。我国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正努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遂宁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突出了“坚守绿色本底”的发展路径。遂宁做强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极核、构建“一城三区、一带两廊”新格局,以及百强经开区、千亿高新区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公司电、水要素支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公司电、水主业和建安业扩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公司董事会将深入践行党中央“五个根本”的规律性认识,强化战略思维和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主业+产业”作为做强做优做大明星发展之道,努力推进传统产业特色化、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新型化。

1.坚持党建引领。作为中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牢记“国企姓党”的政治本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党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共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引领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建设。

2.坚持合规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扎实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总结治理经验,持续完善“权责对等、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相互制约”的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二是深入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政治、经济、安全、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内控审计和内控评价,实现“企业体检”常态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

3.坚持提质增效。一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坚持科技兴安,加强安全过程管控,把安全制度落实到操作层面。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二是提升项目建设质效。有序推进电网水网规划落地。开展投资综合测评,提高投入产出效益。落实项目里程碑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推行项目专项负责制,深化工程项目监理制。三是大力推进人才人资工作改革,重点解决结构失衡、素质不优、机制不活、能动性不强等突出问题,深化放管赋能,促进权责匹配,激发企业活力。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资源整合、业务优化、组织变革,建立智能营销体系。构建以“主动、智能、精准、优质”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体系,实现“一窗、一网、一次”办电办水,持续提升服务体验。五是开展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把数据清理与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打造一体化信息平台及数据中心。

4.坚持创新发展。一是深化内部改革。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

动方案”为契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绩效考核模式和市场化单位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强化专业协同,推进财务、物资、生产、安监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业财融合。三是努力开拓主业发展新空间。在稳定和巩固现有基本盘,挖潜增效的同时,解放思想,开辟新战场、抢占新领地。向电、水等关联的优质资源和新产业挺进。把用户端供电供水服务延伸市场,作为电、水主业动能转换的主阵地。四是大力抢占产业发展新高地。积极拓展省域售电,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开拓售电市场运维、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业务,优化宾馆酒店经营模式、机制和策略,精准定向突破,打造公司发展的新引擎,努力开创“主业+产业”两翼齐飞的新格局。2021年,国际国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公司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公司董事会将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带领公司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砥砺奋进,谋取公司科学发展新突破,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会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0年,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遵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2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内容
12020.1.14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3.18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2、关于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32020.4.2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11、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13、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2020.4.28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1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0.7.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16、关于投资建设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的议案
62020.8.19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17、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20.9.2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18、关于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82020.10.1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19、关于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输水管线的议案
92020.10.2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2020.11.30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2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编制和披露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了变更,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前期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也不存在有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以公开挂牌方式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和全部债权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出售资产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化解投资和资金回收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是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

履行决策程序时,关联方均进行了回避。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检查情况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事项的筹划、传递、报告、审批等各个环节,如实、完整地登记了身份证信息、知悉信息时间、知悉信息方式等内容。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有力,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公司纵深推进新时期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监事会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公司持续良好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一致。

三、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影响不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调整了本报告期初数: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调整金额2020年1月1日
存货51,059,839.682,750,540.6753,810,380.35
资产合计51,059,839.682,750,540.6753,810,380.35
合同负债197,246,094.73197,246,094.73
预收款项194,495,554.06-194,495,554.06
负债合计194,495,554.062,750,540.67197,246,094.73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调整金额2020年1月1日
合同负债142,398,428.47142,398,428.47
预收款项142,398,428.47-142,398,428.47
负债合计142,398,428.47142,398,428.47

金增加。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0元,比上期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到期承兑石棉县达兴硅业有限公司的承兑汇票。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111.20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74.75%,主要原因是公司完成上年预付工程款和采购款结算。

存货:本报告期末3,526.91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30.93%,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进行了重分类。二是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本年完工结算。

合同资产:本报告期末3,117.92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末1,014.9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

29.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转为出租。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15,477.73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实施老旧小区电网改造工程及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输水管线工程,暂未完工转固。

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185.48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委托开发数据中台软件,暂未形成成果,待转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6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售电业务,用定期存款质押三年作为履约保证金。

2.负债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114.03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99.41%,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合同负债:本报告期末23,039.16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2,049.3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

51.4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改变社会保险缴纳渠道,暂未缴纳。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8,1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将于2021年10月到期,报告期末按会计准则进行了重分类。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3,0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62.96%,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将于2021年10月到期,报告期末按会计准则进行了重分类。

预计负债:本报告期末0元,比上期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根据法院二审判决书确认了负债。

递延收益:本报告期末1,444.19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36.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因洪灾受损,收到政府补助。

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0元,比上期期末减少100.0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归还了借款。

3.股东权益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专项储备:本报告期末2,199.43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13.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计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917.29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

198.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的利润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增加。

(三)经营成果实现情况(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822.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76%;实现营业利润9,20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2.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9.76%;实现每股收益0.16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77%;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比上年同期减少1.42个百分点。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166,822.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152,00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2%,主要原因是遂宁地区受涪江上游来水大幅减少及生态流量泄放的影响,本报告期公司自发上网电量52,466.96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7.29%。同时,售电量237,831.8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7.54%,购电成本相应增加。

管理费用:本报告期7,00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开展提质增效活动,费用降低。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1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成立了创新研发中心,发生了相关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1,06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7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59.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8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对汇明公司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1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销售了固定资产,实现了收益,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37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将账龄较长且无法支付的债务转为收入。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589.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9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报废了一批固定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7,002.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76%,主要原因一是受涪江上游来水大幅减少及生态流量泄放的影响,自发上网电量同比减少。同时,为保证供区内正常电力供应,购电成本相应增加。二是公司落实国家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公司售电均价同比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61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3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增加。

(四)现金流量情况(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38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98.76万元,增加1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16,52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7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完成预付购电费结算,收回现金。本报告期实行了电费实时结算。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6,375.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76%,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收到定期存款利息增加。二是本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74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1.5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保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拟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拟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92.588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

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一)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6日00:00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6亿千瓦时,金额74,500.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2020年12月26日00:00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期间,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金额1,6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以上交易额是公司计划的数据,实际交易额按实际发生交易量进行结算。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售电定价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发布的电价政策和标准。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当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当月结算当月电费。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 (或子公司)关联人2020年预计发生金额2020年实际 发生金额
购买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71,000.0067,945.24
出售电力华龙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600.001,505.65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 (或子公司)关联人2021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购买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74,500.00100.0067,945.24100.00
出售电力华龙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600.00100.001,505.65100.00

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18,277.3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741,827.74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76,449.62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43,036,812.51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2019年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6,641,628.63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9%。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自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

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超先生因任期届满已于2021年3月12日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唐国琼女士、吴越先生、盛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国琼简历唐国琼,女,汉族,1963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四川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财务评审专家。兼任上市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非上市公司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1年9月—1985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1985年9月—1988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88年7月至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教授。(其间:2004年9月—2009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吴越简历吴越,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兼任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四川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同时兼任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82年9月—1985年8月,原广安师范学校中等师范专业学习;1985年9月—1992年8月,先后担任广安市前锋区苏台乡、虎城乡初级中学教师;(其间,1986年4月—1988年12月,参加四川外国语大学主办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大专毕业;1990年9月—1992年8月,四川教育学院英语专业进修);1992年9月—1995年1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5年3月—2006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历任助教,讲师,特聘教授,教授;

(其间:1996年9月—1998年1月,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进修德文;

1998年4月—2002年12月,国家公派留学生,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6年9月至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盛毅简历

盛毅,男,汉族,1956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兼任上市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飞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78年2月—1981年2月,四川省内江农业机械化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1981年2月—1985年8月,四川省内江齿轮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设备动力科副科长、生产科副科长;1985年9月—1988年7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8月至今,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任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有力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陈宏,男,1956年9月生,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何云,男,1967年9月生,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吴开超,男,1963年5月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博士。

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自2015年2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任职单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宏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1999年7月9日
何云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2005年10月21日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25日2021年1月24日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23日2021年3月22日
派特罗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4日2023年5月13日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1日2023年6月20日
吴开超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06年12月30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8日2021年9月14日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15日2021年7月14日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19日2021年9月18日

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我们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与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陈宏12120022
何云12120022
吴开超12120022

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到公司实地调研情况

2020年,公司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下调电价政策,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不小压力,我们通过到公司实地调研,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生产经营、降本增效、财务状况、项目投资进度等工作,发挥专业所长建言献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提前送达,便于我们有充裕的时间了解议案背景。当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时,董事会会议还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保证了我们与其他参会人员的充分交流,又实现了线上秒速签署会议资料,确保我们能够依法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一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购电、售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我们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购售电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价格为准,是公允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发布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经我们审查,业绩快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我们认为,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也不存在承诺延续至本报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9份,未发生补充更正情形。公司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好等级A级评价。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我们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坚持规范、高效、科学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各自领域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四、总体评价

我们在公司的任期已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将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六年来,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得到了公司上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才有幸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履行了我们应尽的职责。在此,向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各位同仁表示深深的谢意!我们由衷地祝愿:明星电力的明天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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