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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梨股份: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香梨股份
XINJIANG KORLA PEAR CO.,LTD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疆、李胜利、龚巧莉以及董事独文辉、张挺组成,龚巧莉担任主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全年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及专项事项共14项,全体委员均参加会议无委托投票情况。年度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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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及适用等,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对中兴财光华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兴财光华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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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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