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751,205.6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6,348,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04,4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7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6,348,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6,539,2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02,887,480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等指标将相应摊薄,但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