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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虞卫民、肖波、罗正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冯晓东、梁俪琼、陈达俊。

独立董事的个人简介如下:

1、虞卫民先生,1976年至1978年,任吴江红旗化工厂化验员;1982年至1986年,任南京合成纤维厂车间主任;1986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2004年至2020年6月,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止,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远大工程织物有限公司董事。

2、肖波先生,硕士研究生,律师。1989年至1991年,任沙洲县七一棉纺厂会计。1991年至1998年,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2年,任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至2004年,在英国兰开夏大学法学院读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任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至2010年,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苏州龙杰 独董述职报告所高级合伙人。自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罗正英女士,中国国籍,1957年12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1995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成本管理研究方向访问研究;2000年在英国NAPIER大学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研究方向访问研究;现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冯晓东先生,1966年9月1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0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1月至今,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项目经理。目前兼任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梁俪琼女士,1987年11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10.01 - 2017.12,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01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目前兼任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陈达俊先生,1965年2月1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89.07-2004.04,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管理者代表、副院长;2004.04-2019.03,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董事、副院长;2019.03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者代表、董事、院长;2011.06至今,任江苏省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6年至今,任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副秘书长;2019.05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产业创新部主任。

二、 独立董事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虞卫民222001
肖波222001
罗正英222001
冯晓东331001
梁俪琼333001
陈达俊333001

苏州龙杰 独董述职报告报告期内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根据公司2020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对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帮助考察、物色高端技术人才,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

苏州龙杰 独董述职报告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希望公司在未来能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虞卫民、肖波、罗正英、冯晓东、梁俪琼、陈达俊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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