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837,018.26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93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40,7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