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酒店运营造成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同比上年出现大幅下降,酒店运营资金较为紧张。在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后人们的差旅习惯可能发生的变化,2021年公司将持续在住宿产品上做更多的创新和优化,并继续酒店存量产品升级改造和对中高端酒店的投入,需要较多的资金。考虑到未来经营的现金流状况,后续可能会带来资金缺口,因此公司保留充足的流动现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董事会提出的暂不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公司经营需要等重要因素,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
我们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青、梅慎实、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