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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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