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独立董事黄生先生、独立董事伍爱群先生、董事长王志学先生、董事姚世娴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担任。
2021年3月23日,公司先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选举出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独立董事黄生先生、独立董事许大志先生、董事长王志学先生、董事姚世娴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担任。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与会委员听取关于公司2019年经营成果、业绩预增情况及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及原因进行核实,并要求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与会委员审议,同意发布《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审计第二次沟通会,与会委员听取关于经初步审计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汇报,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9年度年报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进行充分了解,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3.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审计第三次沟通会,与会委员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经与会委员审议,同意《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共十个议案。
4.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指出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在审计机构汇报初步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并敦促公司尽快给予整改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认为其在担任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执行。对公司开展的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敦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评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建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工作规范治理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1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沟通,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