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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科创:兰花科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司代码:600123 公司简称:兰花科创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10家分公司和14家重点子公司,涵盖了煤炭、化肥、化工、机械制造、运输等主要业务领域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1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1.79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如果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3976万元时,则该缺陷将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30%而小于100%即在1192.8万元以上,3976万元以下时,则该缺陷将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累计金额小于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30%即在1192.8万元以下时,则该缺陷将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重大影响,控制缺陷严重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给公司带来致命后果。(2)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管理混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出现严重亏损。(3)公司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被中央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高度关注,或开展调查,引起公众媒体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行动,对公司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国家级监管机构的调查,重大的起诉或非常严重的集体诉讼。(5)完全无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或者已经造成重大资产损失。(6)完全无法保证财务报表的正确、公允。
重要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战略偏离既定目标,但不会导致公司整体战略失败。(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导致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导致盈利率下降,盈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3)公司负面消息广为流传,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被中央政府部门或国内监管机构关注。(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省市级监管机构的调查和重大诉讼。(5)不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漏洞百出,使得公司财产暴露于风险中。(6)可能造成财报中部分重要内容的错报和漏报。
一般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战略目标偏离。(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利于规范化、标准化的处理常规业务流程,不能实现效率最高化。(3)公司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可能引起公众对公司的关注。(4)违反地方法规,可能被处以警告或金额较少的罚款。(5)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但是影响水平较小。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根据2007年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办函[2014]119号《国务院办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 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因环境污染造成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达到或超过其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为重大缺陷。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达到其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为重要缺陷。1000万元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未达到其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为一般缺陷。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重大影响,控制缺陷严重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给公司带来致命后果。(2)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管理混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出现严重亏损。(3)公司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被中央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高度关注,或开展调查,引起公众媒体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行动,对公司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国家级监管机构的调查,重大的起诉或非常严重的集体诉讼。(5)完全无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或者已经造成重大资产损失。(6)完全无法保证财务报表的正确、公允。
重要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战略偏离既定目标,但不会导致公司整体战略失败。(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导致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导致盈利率下降,盈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3)公司负面消息广为流传,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被中央政府部门或国内监管机构关注。(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省市级监管机构的调查和重大诉讼。(5)不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漏洞百出,使得公司财产暴露于风险中。(6)可能造成财报中部分重要内容的错报和漏报。
一般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战略目标偏离。(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利于规范化、标准化的处理常规业务流程,不能实现效率最高化。(3)公司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可能引起公众对公司的关注。(4)违反地方法规,可能被处以警告或金额较少的罚款。(5)影响资产安全的管理活动,不利于资产安全的管理。(6)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但是影响水平较小。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过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日常运行中存在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公司即进行整改,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2019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经检查落实,各相关单位均已根据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年度风险评估、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控现场检查、专项检查、重点风险管控、内控宣传培训、年度内控外部审计等工作,不断地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内控精细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全年整体运行规范有效。

2021年,公司内控的重点工作是加快形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和完善制度环境。公司将按年初制定整体部署,细致开展风险评估和流程再造,筑牢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思路,探索管理科学手段,稳步推进内控管理工作,实现管理人员素质有所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有所提升,确保管理体系合规有效,内控精细化管理对企业效益有所贡献,为兰花科创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晓明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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