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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Santai Holding Group Co.,Lld.(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泰控股股票代码:002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补建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泰宏街8号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补建补建
三泰控股、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3.68%以及补建向李家权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3,897,378股股份(约占三泰控股股份总数的7.02%),累计下降比例10.70%。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补建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3196403******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泰宏街8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是否拥有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泰控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目的有两点,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也满足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未来3个月的减持计划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二级市场情况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泰控股股份231,994,386股,持股比例原为16.83%。本次权益变动包括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和协议转让两部分,累计下降比例为10.70%,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85,865,200股,公司总股本由1,378,091,733股增加至1,763,956,93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至13.15%,被动稀释比例为3.68%;

2、2021年4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家权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123,897,378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2%,转让给李家权先生。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8,097,0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补建231,994,38616.83%108,097,0086.13%
小计231,994,38616.83%108,097,0086.13%

二、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补建

乙方:李家权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4月23日

(二)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公司123,897,378股股份,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02%。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收盘价为作价依据,甲方以每股7.60元的价格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本次交易价款为941,620,072.80元(大写:玖亿肆仟壹佰陆拾贰万零柒拾贰元捌角整)。

(四)标的股份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1、在本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关于标的股份“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书”的书面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次交易价款的30%(即282,486,021.84元,大写:

贰亿捌仟贰佰肆拾捌万陆仟零贰拾壹元捌角肆分)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前述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的登记申请。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即视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3、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次交易价款的70%((即659,134,050.96元,大写:陆亿伍仟玖佰壹拾叁万肆仟零伍拾元玖角陆分)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并捺印之日起生效。

2、如相关有权部门及深交所最终未批准/确认本次交易的,则本协议于相关有权部门出具不予批准/确认本次交易的书面文件之日终止。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补建持有三泰控股股票231,994,386股,占公司总股本1,763,956,933股的13.15%,其中,94,200,396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

除前述情形以外,补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三泰控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2年1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补建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已于2019年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三、补建与李家权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2%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泰控股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补建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成都
股票简称三泰控股股票代码002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补建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泰宏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31,994,386股 持股比例:16.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08,097,008股 变动比例:10.70%(其中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3.68%,协议转让减少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补建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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