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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经重新查阅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后确定《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属于董事会决定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内容

更正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内容

更正前: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零叁佰肆拾玖万壹仟零叁拾柒元(RMB103,491,037.00)(具体以最终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为担保前述授信,公司作为抵押人以公司名下的三台机器设备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提供动产抵押,同时作为出质人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账户质押或保证金质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抵押人,将其名下不动产(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天达路 9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对应《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 1060939 号)抵押给恒生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前述授信的担保措施。

本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零叁佰肆拾玖万壹仟零叁拾柒元(RMB103,491,037.00)(具体以最终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为担保前述授信,公司作为抵押人以公司名下的三台机器设备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提供动产抵押,同时作为出质人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账户质押或保证金质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抵押人,将其名下不动产(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天达路 9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对应《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 1060939 号)抵押给恒生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前述授信的担保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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