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是为了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公司的经营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 陈蔚、吴洋、谭向阳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