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2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下属公司传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香港”)与中信银行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香港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香港的累计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5.954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4.454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传化(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1月3日注册资本:985万美元注册地址:1
STFloor, Chung Nam House, No.59 Des Voeux Road Central,HongKong.
公司董事:罗巨涛、王子道、陈捷公司类型:Private company业务性质:Investment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45,931,744.92 | 498,311,393.71 |
负债总额 | 402,068,484.41 | 446,180,292.43 |
净资产 | 43,863,260.51 | 52,131,101.28 |
项目 | 2020年度(未经审计) | 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总收入 | 74,935,573.60 | 68,631,498.33 |
利润总额 | -21,216,390.86 | 9,473,975.10 |
净利润 | -21,216,390.86 | 9,473,975.10 |
与公司关系:传化香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公司。
公司名称 | 股东结构 | 持股比例 |
传化(香港)有限公司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传化(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传化香港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日常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持续发展。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5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80,400.26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5,998.6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20%,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