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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归还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归还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2017年-2019年,原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在作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子公司期间,公司向倍泰健康发放委托贷款,其中未收回的委托贷款本金为1.33亿元,已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对该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全额计提减值。2019年12月27日,基于倍泰健康自身的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所造成的重大风险,将倍泰健康从上市公司体系内剥离出去对上市公司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7亿元向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出售倍泰健康100%股权。因倍泰健康的现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钟飞鹏、童文伟、史亚洲以其所持有的3,4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提供差额补偿担保并成为纾困基金合伙人之一的背景下,才促使剥离问题资产的交易得以顺利完成;至此,倍泰健康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钟飞鹏、童文伟、史亚洲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2021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倍泰健康向公司归还2018年9月-2019年8月期间的委托贷款本金0.17亿元及相应利息210.76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1,910.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已构成重大事项。

公司后续仍会持续通过包括司法诉讼在内的方式向倍泰健康进行相关款项的追偿,但鉴于倍泰健康的现状,相关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特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倍泰健康与公司的关系及委托贷款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10亿元收购了倍泰健康100%的股权。

2017年4月17日,倍泰健康100%股权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倍泰健康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7月-2018年5月期间,倍泰健康以生产经营扩大需要资金支持为由,向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共向倍泰健康发放委托贷款1.2亿元。截至2018年8月,上述1.2亿元委托贷款已全部逾期。

2018年6月,公司发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李询夫妇在公司并购倍泰健康前后,通过虚假业绩等方式欺骗公司,并且倍泰健康因涉及多项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了解决倍泰健康资金链断裂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严重不利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9月—2019年8月期间,向倍泰健康发放委托贷款共0.49亿元。

前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李询夫妇在公司并购倍泰健康前后,通过虚假业绩等方式欺骗公司,并且倍泰健康因涉及多项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进而使倍泰健康业绩大幅亏损,或有债务诉讼不断,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了解决公司因并购倍泰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护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1.7亿元向纾困基金出售倍泰健康1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为纾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合计持有纾困基金的份额比例为3.85%。鉴于倍泰健康涉及多项诉讼,且负债累累,公司出售倍泰健康的交易没有意向购买者,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以其所持有的3,4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为纾困基金后续处置倍泰健康的收益提供差额补偿担保的前提下,才使得剥离问题资产的交易得以进行下去。基于交易的特殊性,更是基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动成为能对倍泰健康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

2020年1月2日,倍泰健康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不再持有倍泰健康任何股权。

二、委托贷款的归还情况

公司在持有倍泰健康股权期间向倍泰健康发放委托贷款共1.69亿元,期间倍泰健康向公司归还部分委托贷款本金共0.36亿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19年12月27日,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倍泰健康100%股权的议案当日,公司向倍泰健康发放委托贷款未收回的本金余额为1.33亿元;其中未到期的委托贷款本金0.17亿元,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本金1.16亿元。

剥离倍泰健康后,公司未新增向其发放委托贷款。

截至2020年9月6日,上述1.33亿元委托贷款已全部逾期。

2021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倍泰健康向公司归还的部分委托贷款本金0.17亿元及相应利息210.76万元。目前倍泰健康尚欠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共1.16亿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上述未归还的1.16亿元委托贷款为公司于2017年7月-2018年5月期间向其发放的委托贷款。

三、本次归还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2019年及其以前年度对倍泰健康逾期的1.33亿元委托贷款全额计提减值,本次倍泰健康向公司归还0.17亿元委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10.76万元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1,910.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6%。

四、逾期未归还的委托贷款的追偿情况

2018年8月,因倍泰健康逾期未归还委托贷款1.2亿,公司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8)粤 0106 民初 20550 号、(2018)粤 0106 民初 21740 号、(2018)粤 0106 民初 21738 号,要求倍泰健康归还公司委托贷款及相应利息。

截至目前,上述1.2亿元委托贷款逾期未归还本金金额为1.16亿元。

公司已依据上述三份《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倍泰健康的财产,法院已立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案号判决时间目前未偿还委托贷款金额执行案号执行通知书出具时间
(2018)粤 0106 民初2018年10月0.5亿元(2020)粤01062020年11月5
20550 号15日执25052
(2018)粤 0106 民初 21738 号2018年12月10日0.5亿元(2021)粤0106执22562021年1月18日
(2018)粤 0106 民初 21740号2018年12月10日0.16亿元(2021)粤0106执22552021年1月18日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查封倍泰健康的房产,查封房产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查封财产名称不动产证号面积 ㎡查封财产所有人查封申请执行人
1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A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79号10,885.5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李明君
2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B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0号10,884.87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李明君
3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C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1号3,568.15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李明君
4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D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2号3,128.69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李明君
5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192E房产一套粤房地产证莞字第2400762183号6,102.67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姚章琦、宜通世纪、洪孟秋、李明君

但由于有其它的申请人对倍泰的健康的房产也做了查封(首封),公司作为轮候查封人,在首次申请查封倍泰健康房产的申请人未申请拍卖倍泰健康房产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优先申请拍卖倍泰健康的房产,只能等待司法程序的完成才能执行。公司将与法院执行庭保持沟通,持续跟踪案件进程向倍泰健康进行追偿,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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