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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长盛轴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11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 细金额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70.29
减:购买理财产品-
加:理财产品到期4,2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27.21
减: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6.82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0.33
减:募集资金结余转出5,221.00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110.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6.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572.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28,063.0028,063.00572.0222,016.8978.462019年10月6,368.13
2.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5,475.385,475.38-2,012.9236.762019年10月706.38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72.002,572.004.801,542.5159.972019年10月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2,110.3842,110.38576.8231,572.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由于宏观经济及新冠疫情影响,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的市场拓展及销售情况未及预期,导致预期效益未达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5,221.00万元已全部结转至本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无。

六、会计师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对公司编制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ZF1046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长盛轴承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盛轴承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金 骏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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