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李晓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2020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全部董事会会议(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0年度本人列席2次股东大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 日期 | 会议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1 | 2020年3月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 | 2020年7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
3 | 2020年8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同意 |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4 | 2020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举
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0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培养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晓东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