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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徐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2020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990044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年度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议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9日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同意
意见
2020年3月01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到2022年)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17日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7月9日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同意
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6日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9月9日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21日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2月10日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通过电

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提名人选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来,本人将会更加严格的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同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徐坚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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