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顺控发展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3,32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3,818,248.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顺控发展 | 29,304.67 | 17,252.23 |
2 | 右滩水厂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 顺控发展 | 4,894.04 | 2,500.00 |
3 | 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 水业控股 | 7,478.54 | 7,338.49 |
4 |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给水管道工程 | 水业控股 | 3,473.03 | 3,403.80 |
5 | 陈村三龙湾DN600给水管道(含加压 | 水业控股 | 1,862.23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泵站)工程 | ||||
6 | 陈村碧桂园DN600给水管道工程 | 水业控股 | 1,077.80 | - |
7 | 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 | 顺控发展 | 4,500.00 | 2,375.30 |
合计 | 52,590.31 | 32,869.82 |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2,869.82万元为原预测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81.8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得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日到账。截至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同时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升经营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由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须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当的介入。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相关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银河证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公告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8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