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刘小清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0年03月09日 | 1、《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0年03月21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3、《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4、《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06月22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08月28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年10月19日 | 1、《关于签订<家信水厂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 同意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0年11月09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资料进行审查,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定期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投资、财务等状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探讨公司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
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六、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小清2021年4月13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王敏 | 5 | 0 | 5 | 0 | 0 | 否 | 2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06月22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08月28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年10月19日 | 1、《关于签订<家信水厂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 同意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0年11月09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敏
2021年4月13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朱闽翀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0年03月09日 | 1、《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0年03月21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3、《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4、《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06月22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08月28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年10月19日 | 1、《关于签订<家信水厂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的议案》 | 同意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0年11月09日 |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巡查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听取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上出现的与公司有关的报道;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
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无独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闽翀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