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国瑞科技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贾智超 | 朱玉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