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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3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964,000.00元。2017年7月11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49,781,886.79元及其税金人民币2,986,913.21元后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94,195,200.00元,分别向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45869163051汇入人民币117,747,400.00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250100001800001041汇入人民币159,963,000.00元,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01789632汇入人民币216,484,800.00元。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781,886.79元以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320,773.59元(其中:律师费人民币5,358,490.57元,审计验资费人民币3,660,377.36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877,358.49元,发行手续费及股票登记费等人民币424,547.17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861,339.62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98952_H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33,403,862.58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8,546,412.17元(含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及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现名为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82,308,4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现名为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0859000000391587);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62,999,4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1017400040034681);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71,177,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27906593610704);于2017年9月1日,本公司将人民币107,413,539.62元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5000089355898);于2017年9月4日,本公司将人民币159,963,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

944034010000117581)。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注销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859000000391587),于2019年12月3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017400040034681),于2019年12月1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7906593610704),于2019年12月3日注销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89355898),于2020年9月29日注销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944034010000117581),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

497.29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第6.3.6条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12月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 金额 A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B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C销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出 D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E=A-B+C-D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108590000003915878,230.848,244.6813.850.01已销户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410174000400346816,299.946,325.0431.025.92已销户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1279065936107047,117.707,145.8128.120.01已销户
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1500008935589810,741.3510,787.6646.31-已销户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94403401000011758115,996.3016,345.46349.210.05-已销户-
合计48,386.1348,848.65468.515.99-

注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0年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7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7年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079,068.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98952_H08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于2017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增资议案》)。《增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使用2017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现名为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需要;对子公司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对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于2017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配合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于2019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

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

月注销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59,413.73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

月注销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

497.29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第

6.3.6

条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0年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0.00

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等文件规定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 26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386.1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40.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854.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21,648.4821,648.48-21,715.5367.05 (注1)100.312019/01/0118,630.62(注2)
二、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0,741.3510,741.35-10,787.6646.31 (注3)100.432019/01/01不适用 (注4)不适用
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5,996.3015,996.303,340.3416,345.46349.16 (注5)102.182020/07/01 (注6)不适用 (注7)不适用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8)不适用--0.055.995.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8,386.1348,386.133,340.3948,854.64468.51————18,630.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0.01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5.92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0.01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利息收入人民币0.05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0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1,715.53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31%。

注2:本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招股说明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信息,理解净利润为衡量项目收益的关键财务数据,因此确定以净利润作为募投项目在完成整个生产周期前评价实际效益和预计效益的主要指标。净利润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

注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0,787.66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0.43%。

注4: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而是用于公司加强对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优化生产流程并提高生产效率,进而达到经营效益提升的目的。

注5: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6,345.46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2.18%。

注6:项目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7月1日延期至2020年7月1日,详情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注7: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与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度和透明度,整合公司业务体系,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注8:因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已完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以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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