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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文婷,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 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李文婷44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3311

1.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0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 本人作为公司风险委员会委员,研究并提出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议,对公司在资金支付安全、结算、信贷、担保、重大资本运作等方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有关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希望通过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3.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风险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2020.4.27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调整闲置自
时间届次事项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5.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2020.8.2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其它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的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0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的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的了解,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文婷)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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