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了《永茂泰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永茂泰公告2021-023)。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
现更正为: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
原公告内容: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拟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筹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并择时公告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上述第(二)、(三)、(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三)、
(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更正为: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拟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1.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筹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并择时公告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 (九)、(十)、(十一)、(十三)、
(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