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1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内相关会议,关注和认同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议,我们均实际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阅览相关会议材料,认真负责的进行会议准备,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唐 旭11 11现场/通讯冯西平11 11现场/通讯吴 妍11 11现场/通讯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对于董事会审议时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论证。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出席方式召开日期
召开 日期 | 会议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020.04.0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独立意见;
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
层挂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出具相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独立意见
; |
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2017-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确认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04.1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及相关事项更正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4、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06.0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精选层挂牌相关中介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2020.08.03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2020.08.2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的内容均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所涉及的议案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履职工作期间,我们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经营管理工作相
关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科学决策作用。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将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