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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内控建设、投融资工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贵阳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0年3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2.18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3.30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4.22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4.27
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6.18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8.25
7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10.28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年4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6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贵阳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6、2020年8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贵阳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7、2020年10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贵阳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阳朗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对其进行了同比例增资,经核查,认为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双方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程序合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2020年度,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7、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之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做好以下工作部署: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继续加强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结合监管趋势及新要求,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1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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