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14,944,729.27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1,167,146.63元,资产减值损失3,777,582.6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类 别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2,272.38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77,427.00 | 3,583,786.7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12,552.75 | -1,498,173.87 | |
小 计 | 11,167,146.63 | 2,085,612.83 | |
资产减值损失 | 合同资产坏账损失 | 1,614,544.10 | - |
存货跌价损失 | 2,163,038.54 | 752,789.04 | |
小 计 | 3,777,582.64 | 752,789.04 | |
合 计 | 14,944,729.27 | 2,838,401.87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原因说明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坏账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4,944,729.27元,导致公司2020
年12月31日利润总额减少14,944,729.27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