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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年度经营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通信网络技术服务(通信网络工程服务、通信网络维护服务、通信网络优化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平台及集成服务。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439.96万元,较上年同期248,572.46万元减少27,132.50万元,同比减少10.92%,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倍泰健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公司实现毛利额29,434.06万元,较上年同期35,824.88万元减少了6,390.82万元,同比减少17.84%;毛利率为13.29%,同比下降了1.12个百分点。

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317.62万元,较上年同期1,214.17万元增加1,103.4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77万元,较上年同期3,171.62万元减少了1,093.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8.62万元,较上年同期-15,289.17万元增加了15,637.79万元。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解释公告文,公司2019年度内出售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100%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14,018.47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收益,而对倍泰健康在以前年度单项计提未收回的委托贷款13,300.00万元计入到经常性损益。

二、2020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了多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股东和员工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工作任务。

三、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2019年度)会议2020年03月05日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9、《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20日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必要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认真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使用完毕;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收购资产,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经认真核查,2020年度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

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1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并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通过定期审阅和检查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二)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及时根据监督部门的新要求,加强监事会内部培训,提高自身监督水平;

(三)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与监管部门联系与沟通,不断学习新监督要求和规则。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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