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1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延长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的议案》 、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以及《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副董事长洪珂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周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2,444,889,875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2,453,012,204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122,329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名,代表568,820,70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5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名,代表99,139,87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473,331,77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名,代表股份95,488,93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67,931,5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7%;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25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31%;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2、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67,931,5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7%;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25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31%;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3、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此项议案,同意565,926,9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3%;反对2,647,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4%;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24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12%;反对2,64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1%;弃权246,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567,931,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弃权246,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2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9%;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弃权24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9%。
5、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567,629,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6%;反对693,0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弃权49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7,948,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7%;反对69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1%;弃权49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2%。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563,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2%;反对3,698,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7%;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5,389,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70%;反对3,698,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09%;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7、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568,100,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668,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419,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9%;反对668,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0%;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8、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1,989,9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419,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9%;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4万股,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00万股。
另外,经本次会议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37.725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90万股。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227.505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752.640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5,227.505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4,752.64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568,100,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7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41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7%;反对642,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2%;弃权7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536,079,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40%;反对32,706,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99%;弃权3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398,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47%;反对32,70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06%;弃权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1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565,615,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5%;反对3,171,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5%;弃权3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5,934,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7%;反对3,171,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8%;弃权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568,076,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反对692,2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39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6%;反对692,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3%;弃权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律师、陈敬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