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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员工利益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为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监事会在2020年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监事积极参加会议,认真仔细地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2017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2.2020年10月1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改〈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博成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查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报告期内,

监事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的监督检查,并就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重点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0年公司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4.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监事会根据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

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具体表现在:

1. 完善监事会运行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2. 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3. 重点关注对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以上报告提请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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