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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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汇总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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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1JNAA40116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股份) 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XYZH/2021JNAA4011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联创股份编制了后附的联创股份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联创股份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联创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联创股份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4月23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备注 |
营业收入 | 173,838.80 | 351,374.79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23,460.39 | 28,165.24 |
其中:
贸易收入 21,137.83与主营业务无关材料销售 2,105.08与主营业务无关其他 217.49与主营业务无关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3,460.39 28,165.24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0,378.41 | 323,209.5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