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海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701,038,124.21 | 1,613,873,154.09 | 12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0,270,285.88 | 40,189,518.93 | 373.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2,315,522.86 | -48,708,535.57 | 35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0,313,176.47 | 114,905,873.17 | 109.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38 | 0.0156 | 37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38 | 0.0156 | 373.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2% | 0.72% | 2.0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232,577,933.05 | 31,856,615,637.93 | 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083,439,532.13 | 6,921,863,094.11 | 2.33%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2,579,213,965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7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0,741,378.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180,794.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8,034.19 | |
债务重组损益 | 333,252.9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554,203.8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29,636.3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855,611.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50,468.28 | |
合计 | 67,954,763.0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0,66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0% | 257,921,397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97% | 257,216,678 |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57% | 143,744,852 | |||
李松强 | 境内自然人 | 4.95% | 127,746,899 |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 | 47,452,49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8% | 35,518,557 | |||
珠海拓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26,540,000 | |||
深圳市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22,304,494 | 22,304,494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7% | 19,817,41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0% | 18,000,54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57,921,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921,397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257,216,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216,678 |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3,744,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744,852 | |||
李松强 | 127,746,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46,899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47,452,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52,49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518,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18,557 |
珠海拓朴投资有限公司 | 26,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40,0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817,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17,41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547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494,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94,3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三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股东李松强、李松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908,426股,持股比例为5.31%;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李松强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7,746,899股;股东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7,028,396股;股东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494,36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变动比例 | 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9,974,249.11 | 1,058,911,550.82 | 44.49% | 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衍生金融资产 | - | 2,356,500.00 | -100.00% | 外汇套期结算所致 |
应收票据 | 404,215,490.93 | 298,273,303.97 | 35.52% | 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38,776,957.75 | 172,524,239.56 | 38.40% | 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182,267,335.70 | 371,159,417.18 | -50.89% | 待售资产完成处置所致 |
应付票据 | 777,206,408.46 | 587,050,306.76 | 32.39% | 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274,427.21 | 1,432,998.07 | 58.72% | 预收租赁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7,764,354.17 | 140,362,569.80 | -37.47% | 增值税金变动所致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说明 |
营业收入 | 3,701,038,124.21 | 1,613,873,154.09 | 129.33% | 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房地产等板块收入均保持增长,且上年同期数据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
营业成本 | 2,491,817,189.05 | 1,030,165,798.91 | 141.89% | 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房地产等板块收入均保持增长,成本对应增加,且上年同期数据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
税金及附加 | 40,989,258.47 | 29,094,074.60 | 40.89% | 房地产项目结算计提税金所致 |
销售费用 | 332,202,603.32 | 177,337,274.98 | 87.33% | 收入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203,625,975.81 | 149,900,015.32 | 35.84% | 经营规模扩大,且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
研发费用 | 137,578,237.58 | 74,994,308.20 | 83.45% | 持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和研发投入所致 |
投资收益 | 164,644,961.14 | -55,150,197.03 | 398.54% | 处置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1,004,526.35 | 147,797,146.57 | -202.17% | 持有的证券投资受二级市场波动影响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270,285.88 | 40,189,518.93 | 373.43% | 高新技术、房地产等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同时处置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取得较大投资收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 | 122,315,522.86 | -48,708,535.57 | 351.12% | 本期高新技术、房地产等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313,176.47 | 114,905,873.17 | 109.14% | 收入增长引起的经营净现金流增加,以及处置子公司收回往来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676,752.25 | -190,227,062.70 | -290.94% | 购买理财等投资活动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178,152.90 | -180,959,111.14 | -253.77% | 偿还公司债等到期债务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1月6日,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收购四川金贝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投资建设“5万吨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与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金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宜宾金石持有的四川金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贝”)100% 股权,并通过四川金贝投资建设“5万吨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2、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讫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原名为: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置地”)的交易价款,并完成其10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仍在进行中。
3、2021年3月2日,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与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科技”)签署《关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与京阳科技在针状焦及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建设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收购四川金贝100%股权暨投资建设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 2021年01月07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收购四川金贝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投资建设“5万吨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巨潮资讯网 |
公司转让恒通置地股权进展 | 2021年02月26日 | 《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巨潮资讯网 |
控股子公司贝特瑞与京阳科技合作投资建设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 2021年03月03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巨潮资讯网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 | 资金来 |
种 | 量模式 | 计公允价值变动 | 算科目 | 源 | |||||||||
境内外股票 | 600529 | 山东药玻 | 236,936,504.62 | 公允价值计量 | 222,287,217.05 | -39,313,952.85 | 77,312,760.12 | 72,660,102.53 | -44,755,060.17 | 182,284,336.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1810 | 小米集团-W | 61,582,103.72 | 公允价值计量 | 50,296,406.40 | -18,056,310.43 | 59,087,035.83 | 29,806,109.40 | -11,420,256.19 | 68,554,662.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2352 | 顺丰控股 | 54,740,408.91 | 公允价值计量 | 90,876,900.00 | -16,893,908.09 | 77,225,919.82 | 127,754,131.85 | 9,152,412.77 | 49,673,362.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3087 | 甘李药业 | 55,159,698.4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764,080.80 | 55,159,698.40 | -11,776,215.98 | 43,395,617.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2768 | 国恩股份 | 55,415,102.14 | 公允价值计量 | 47,011,320.00 | -5,688,790.00 | -5,688,790.00 | 41,322,53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88169 | 石头科技 | 32,065,881.80 | 公允价值计量 | -206,781.80 | 32,065,881.80 | -213,836.29 | 31,859,1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1093 | 石药集团 | 25,304,914.58 | 公允价值计量 | 20,022,615.60 | 4,376,564.46 | 7,000,303.00 | 1,395,000.14 | 4,453,686.49 | 30,189,829.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196 | 复星医药 | 38,632,561.12 | 公允价值计量 | 36,713,200.00 | -9,656,000.00 | -9,656,000.00 | 27,057,2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089 | 深圳机场 | 23,107,120.20 | 公允价值计量 | 19,469,110.00 | 1,669,930.00 | 1,798,000.00 | 1,669,570.40 | 22,937,04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 | 09618 | 京东集团 | 17,950,293.73 | 公允 | 25,905,679.20 | -3,675,235.76 | 11,196,748.49 | 19,063,031.15 | 17,656.13 | 18,233,913.32 | 交易 | 自有 |
外股票 | -SW | 价值计量 | 性金融资产 | 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245,816,005.29 | -- | 238,904,740.94 | 4,354,125.05 | 0.00 | 584,485,947.12 | 616,156,317.52 | -9,820,956.19 | 197,532,063.97 | -- | -- | ||
合计 | 846,710,594.51 | -- | 751,487,189.19 | -94,854,440.22 | 0.00 | 905,332,294.58 | 866,834,692.59 | -78,037,789.03 | 713,039,655.74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局公告披露日期 | 2021年03月27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0年10月13日 | 2021年01月15日 | 3,392.25 | 3,392.25 | 184.05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0年11月03日 | 2021年02月05日 | 3,368.3 | 3,368.3 | 166.4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1月11日 | 2021年01月29日 | 6,394.6 | 6,481.5 | 86.9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1月28日 | 2021年02月24日 | 6,391.4 | 6,495 | 103.6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2月22日 | 3,196.7 | 3,239.65 | 42.95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3月01日 | 3,201.45 | 3,241.6 | 40.15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3月26日 | 6,473.2 | 6,495.5 | 22.3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2月22日 | 3,196.7 | 3,240 | 43.3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3月05日 | 2021年03月26日 | 6,473.2 | 6,479.5 | 6.3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3月05日 | 2021年03月29日 | 3,238.35 | 3,240.55 | 2.2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3月05日 | 2021年03月29日 | 3,886.02 | 3,889.5 | 3.48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3月09日 | 2021年04月28日 | 3,275.85 | 3,275.85 | 0.46%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10日 | 2021年03月31日 | 5,087.45 | 4,988.35 | -99.1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 | 2021年02月22日 | 2021年03月31日 | 5,063.83 | 4,988.35 | -75.48 | |||||
合计 | 0 | -- | -- | 6,760.55 | 55,878.75 | 59,540.05 | 3,275.85 | 0.46% | 527.05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局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03月27日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 | (一)投资风险 |
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下属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等都有可能让公司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远期外汇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9.8万元。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变化,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下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与实际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公司已就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34,589 | 98,825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 | 0 | 0 |
合计 | 137,589 | 98,825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接到诸多公众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电话,公司均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认真做出答复。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