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