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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签订《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先生兼任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正军回避表决。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23号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5,490.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6A7HE9L
经营范围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业务;普通货运;纸制品加工、销售;制版;工艺美术品包装设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天津新华49.000股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26.010%股权,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12.495%股权,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12.495%股权。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773.63万元,负债总额2213.63万元,净资产5560.0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469.37万元,净利润56.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天津新华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正常,具备良好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履约能力。天津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乙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适用范围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乙双方互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服务、纸张、材料等货物均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采购服务或货物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交易额度预计

1、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提供加工服务不超过2000万元。

2、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销售商品、产品不超过1500万元。

3、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甲方提供加工服务不超过1500万元。

4、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甲方销售商品、产品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具体结算价格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

(六)结算方式

款项结算方式、周期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 为准,由双方协商一致。

(七)协议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为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具体情况见“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与天津新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73.95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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