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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独立董事黄昌华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昌华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3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况。经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或提出反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 方式审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1月3日通讯方式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3月6日通讯方式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鼎力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4月20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审议《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总裁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22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8月24日通讯方式1.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10月26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12月9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以及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变更会计政策、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人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就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2019年度经济工作回顾及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发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挥个人专业特长,积极发表个人建议和意见,重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提出规避经营风险措施;关注市场及行业发展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阶段经营目标,认真进行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相关投资项目的论证分析,提供意见建议。

2.审计委员会

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 方式审议事项
2020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9日通讯方式《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20日通讯方式《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8月20日通讯方式《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10月22日通讯方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通讯方式《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了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本人均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公司做出决策后,及时了解并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独立意见。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4.报告期内,本人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21年度,本人将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昌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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