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
希会其字(2021)0147号
目 录
一、专项说明……………………………………………(1-2)
二、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其字(2021)0147号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收入扣除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 本年度(万元) | 上年度(万元) | 备注 |
营业收入 | 13,143.13 | 9,966.5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44.46 | 0.41 | |
其中: | |||
租赁收入 | 36.04 | 闲置房屋出租,与主营业务无关 | |
材料销售 | 8.40 | 0.41 | 材料出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其他 | 0.02 | 其他杂项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4.46 | 0.41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3,098.67 | 9,966.10 |
我们认为,贵公司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真实情况。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