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军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七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八次、十次、十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4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且认真审议其余4次通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分别是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0年3月6日 | 八届七次 |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
2020年4月9日 | / |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10日 | 八届八次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0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7.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10.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情况。 |
2020年7月10日 | 八届十一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2020年8月25日 | 八届十二次 |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半年度)。 |
2020年10月23日 | 八届十三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情况。2020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情况、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控审计部各季度工作报告等,并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情况,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报表开展年度审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召开会议,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其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2019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关注审计进度,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内控审计部季度及全年工作总结和计划,并对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深交所2020年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1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浦军:mikepu@263.net
独立董事:浦军2021年4月22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伟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七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八次、十次、十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4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且认真审议其余4次通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会议,分别是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0年3月6日 | 八届七次 |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
2020年4月9日 | / |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10日 | 八届八次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0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7.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10.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情况。 |
2020年7月10日 | 八届十一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2020年8月25日 | 八届十二次 |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半年度)。 |
2020年10月23日 | 八届十三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参加并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本人对上述事项投了赞成票。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由于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本人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提名白凡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投了赞成票。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深交所2020年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发生。2021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
李建伟:clreview@sina.com
独立董事:李建伟2021年4月22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
作为新聘任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11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举办的第73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该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1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吕守升:Lv_samson@hotmail.com
独立董事:吕守升2021年4月22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黎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作为新聘任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11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1月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已取得该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1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张黎:leezhang@nsd.pku.edu.cn
独立董事:张黎2021年4月22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邓小丰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由于连任时间已满六年,本人于2020年11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辞职报告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八次、十次、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4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且认真审议其余4次通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是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
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0年3月6日 | 八届七次 |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
2020年4月9日 | / |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10日 | 八届八次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0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7.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10.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情况。 |
2020年7月10日 | 八届十一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2020年8月25日 | 八届十二次 |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半年度)。 |
2020年10月23日 | 八届十三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情况。2020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情况、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控审计部各季度工作报告等,并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情况,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报表开展年度审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召开会议,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其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2019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关注审计进度,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内控审计部季度及全年工作总结和计划,并对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分别同意提名白凡先生、郭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举办的第73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该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
邓小丰:dengxf@ccafm.com.cn
独立董事:邓小丰2021年4月22日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恒源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是经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独立董事。由于连任时间已满六年,本人于2020年11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辞职报告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八次、十次、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4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在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后表决,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且认真审议其余4次通讯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是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20年3月6日 | 八届七次 |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
2020年4月9日 | / |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10日 | 八届八次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0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7.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10.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情况。 |
2020年7月10日 | 八届十一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2020年8月25日 | 八届十二次 |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半年度)。 |
2020年10月23日 | 八届十三次 | 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参加并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分别同意提名白凡先生、郭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守升先生、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举办的第73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该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小企业板监管通讯》、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的发布规章制度,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合规管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0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
朱恒源:zhuhy@sem.tsinghua.edu.cn
独立董事: 朱恒源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