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现对《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问题1 关于募投项目”、“问题3 关于财务性投资”及“问题5 其他”的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