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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 2020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并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议案有关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1次及202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勇98103
谢洪燕99003
益智9900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我们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披露时间会议名称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3月25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及未实施现金分红的意见;2、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及未实施现金分红的意见;3、关于续聘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4、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6、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7、关于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8、关于公同意
司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2019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9、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对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子公司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9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收购泸州市亿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2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四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二、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我们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在重大人事任免及薪酬考核体系等方面均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四、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与公司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保障。

五、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地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信息披露与年报审计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期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我们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年,我们将一如既往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运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勇、谢洪燕、益智2021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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