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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无锡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分红回报规划,没有违反《公司法》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结构良好,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项目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建立《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三、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针对外汇、原材料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原材料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相关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宝强织造、宝通智能物联、百年通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目前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天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公司续聘天衡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包志方先生、唐宇女士、王洋先生、张利乾先生、孙业斌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马建国先生、纪志成先生、张慧芬女士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建国先生、纪志成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慧芬女士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郝德明

马建国纪志成冯凯燕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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