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6,185.12万元,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关联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法合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
五、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市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考核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有效的,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646万份股票期权。
九、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罗党论 李 源 王 焰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