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并决定根据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展,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适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展,现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2.02 标的资产
2.0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0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2.05 标的资产交割
2.06 期间损益归属
2.07 表决权委托
2.08 违约责任
2.09 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6、《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14.01 关联方财务资助
14.02 关联担保
14.03 日常关联交易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
2.01 | 交易对方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2.03 |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2.04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2.05 | 标的资产交割 | √ |
2.06 | 期间损益归属 | √ |
2.07 | 表决权委托 | √ |
2.08 | 违约责任 | √ |
2.09 | 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6.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8.00 |
√ | ||
9.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 √ |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4.01 | 关联方财务资助 | √ |
14.02 | 关联担保 | √ |
14.03 | 日常关联交易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
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7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少彬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情况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交易对方 |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
2.03 |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
2.04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
2.05 | 标的资产交割 | √ | |||
2.06 | 期间损益归属 | √ | |||
2.07 | 表决权委托 | √ | |||
2.08 | 违约责任 | √ | |||
2.09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 √ |
的议案
的议案 | |
8.00 |
√ | |||||
9.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4.01 | 关联方财务资助 | √ | |||
14.02 | 关联担保 | √ | |||
14.03 | 日常关联交易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或在骑缝处签字): |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股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