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3月18日出具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40,00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
5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原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后形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修改后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第三条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于【】年【】月【】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公司股票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 |
第十八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下:……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下:…… |
第二百一十八条 | 本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本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24 日